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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多文件发布:发改委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并网规模

2021年7月29日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

文件提到,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为引导市场主体多渠道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鼓励多渠道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能力、鼓励发电企业自建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允许发电企业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鼓励多渠道增加调峰资源。

在配比要求方面,为鼓励发电企业市场化参与调峰资源建设,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规模初期按照功率15%的挂钩比例(时长4小时以上,下同)配建调峰能力,按照20%以上挂钩比例进行配建的优先并网。配建比例2022年后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每年公布一次。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电网企业或第三方技术机构对项目调峰能力措施和效果进行评估确认后,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挂钩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2021年7月26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快速变化,用电负荷对气温变化更加敏感,电力系统负荷夏、冬两季尖峰化特征日益突出。据统计,各地夏季最热、冬季最冷时段的全年累计时间普遍低于60个小时,但对应的尖峰电力需求可较平时高出1亿千瓦以上,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面临更大挑战,去年以来部分地方已不得不实施有序用电。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特别是优化峰谷电价机制、出台尖峰电价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尽可能少地启动有序用电,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同时,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特别是合理拉大峰谷电价价差,有利于引导用户在电力系统低谷时段多用电,并为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发展创造更大空间,这对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加快发展、有效消纳,着眼中长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2021年7月1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应对极端事件、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2月2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解决当前电力系统中清洁能源开发消纳比例较低、系统调节能力不足、各类电源统筹协调不够、源网荷协调不充分等问题,发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在保障能源安全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其实施路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作为提升电力发展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抓手,符合新一代电力系统的建设方向,符合能源电力绿色低碳发展的相关要求,有助于促进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提高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自主贡献度,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和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指导意见》重点提出了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实施路径、实施重点和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