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著名新能源集团之一的协鑫系,近日与中国华能的相关合作已出现了实质性推进。
1月21日晚间,协鑫系两家上市公司---保利协鑫(03800.HK)及协鑫新能源(0451.HK)联合公告称,协鑫新能源与华能已确定首批光伏电站的购股合作。
相关内容显示,苏州协鑫新能源及宁夏协鑫新能源,将共同对中国华能出售规模达到294MW的光伏电站全部股权及股东贷款。而接手方则是华能系旗下的投资咨询机构---华能一号及华能二号基金。
根据公告,该交易总计让协鑫新能源获得的现金流约10.81亿元,并减少约26.65亿元的负债。
据了解,此次协鑫系的6家子公司及7座电站都在合作范畴内。
根据公告内容,华能一号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其拥有华能一号基金多数财产份额)及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而华能二号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其拥有华能二号基金多数财产份额)及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后,协鑫新能源与中国华能将进一步探索其他合作机会,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协鑫新能源集团于中国现有的光伏电站。协鑫新能源与中国华能集团正积极推进其他批次的出售事项,双方计划在不久将来能达成及落实签署更多出售光伏电站事宜协议。
此前就有知情人士向能源一号透露,协鑫新能源(00451.HK)正在与华能洽谈的相关电站项目转让进入关键时期。
2019年11月18日,保利协鑫(03800.HK)及协鑫新能源联合公布称,由于保利协鑫附属杰泰环球有限公司(下称“杰泰”)及潜在买方中国华能集团附属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华能香港公司”),通过多轮友好协商后仍无法就可能交易达成正式协议,因此于2019年11月18日,双方共同商定终止2019年6月3日订立的合同意向协议约定。
上述方案调整为协鑫新能源与中国华能订立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有关协鑫新能源出售位于中国的若干光伏电站;或协鑫新能源集团的若干负责经营该等电站的项目公司予中国华能或其指定主体。
首先,由于华能的身份为央企,其内部审批流程冗长,决策程序需严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及相关上级部门的要求来进行。而作为被收购方的协鑫新能源,对收购时间其实是有一定控制的,股权的整体收购时长,可能要比预想期长。通常来说,如此之大的交易最少要花上数年。
不仅如此,据媒体报道称,1月21日,另有中国核能科技下属企业也宣布以7750万元收购苏州协鑫持有的两个光伏项目,总计40MW,其中一个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吕寨村,总装机20MW,而另一家则在江苏镇江丹徒区上党镇,规模也是20MW的分布式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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