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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1GW BC组件招标开启

一号团队整理 

8月15日,中国华能发布2024年光伏组件(第二批)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本次集采共分三个标段,分别包括N型、异质结和BC组件。其中标段三的规模为1GW,对应类型为BC组件。

作为国内首个GW级BC组件集采,该重大项目引人关注。

相关投标要求显示,BC组件制造商不仅需要通过有关认证,并且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累计签约总容量不少于2GW。

平安证券分析指出,BC与目前主流的TOPCon及HJT在电池结构方面差异较大,由于正面无栅线遮挡,光伏损失较低,电池转化效率较高,参考TAIYANGNEWS公布的2024年7月高效光伏组件效率排行版,BC较TOPCon及HJT的组件转化效率优势达到1个百分点左右,对应的210尺寸66版型组件的功率优势达到30W及以上。

BC电池具有效率高的优点,但同时工艺流程较为复杂,面临良率偏低、投资成本较高、双面率低等方面的挑战,实现规模化生产的企业较少,目前国内主要参与者和推动者为隆基绿能和爱旭股份。

2024年5月,隆基发布全新一代组件产品Hi-MO 9,采用HPBC 2.0电池技术,主流功率(182-72版型组件)达到660W,对应的组件转化效率24.4%;爱旭则已推出组件效率可达25%的ABC满屏组件。全新一代升级的“满屏”组件,实现了从硅片、电池、组件全流程技术与工艺的全面突破与提升。超高阻n型硅片、极致高效的ABC电池技术,叠加高可靠性0BB串焊技术,并创新性地通过汇流条隐藏、精准叠焊等工艺,进一步提升了电池片满铺率。更满的受光面积、更高的电池效率,使得“满屏”组件效率大幅提升至25%以上。

随着产品端的快速迭代,BC技术的市场关注度大幅提升,本次华能首次开启国内GW级BC组件招标,反映了下游客户对BC组件的关注和认同,预计后续类似的BC组件专项集采有望常态化。

有券商认为,BC电池转化效率明显更高的优势稳固,随着供给端参与者的增加以及市场端的积极反馈,未来有望逐步解决现有的问题和缺陷,并跻身主流电池技术。

延伸阅读: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光伏组件(第二批)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光伏组件(第二批)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8-1-176)

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光伏组件(第二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光伏组件(第二批)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2 规模: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集团公司所属区域(产业)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本次框架协议预估采购总容量15GW,最终采购量以通过投资决策的实际项目需求为准。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3 建设工期: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框架协议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3.2.2标段1、2: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应通过CGC、CQC、TUV、ITIS、TPRI之一的认证。

标段3: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应通过CGC、CQC、TUV、ITIS、TPRI之一的认证;若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未取得BC产品认证,则投标人承诺在供货前提供BC产品认证。

3.2.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相关规定。

3.2.4供货业绩:

标段1、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累计签约总容量不少于2GW,需提供相关证明(销售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等)。

标段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累计签约异质结组件总 容量不少于300MW。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项目业绩 清单、销售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页等)。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