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主页

宁波尤利卡太阳能将被转手,宏润建设拟并购整合杉杉股份旗下该子公司

近日,宏润建设发布公告称,与杉杉股份当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宏润建设拟并购整合杉杉股份的光伏新能源资产及业务,杉杉股份拟成为宏润建设的战略合作股东。根据相关公告显示,这部分新能源资产主要是宁波尤利卡太阳能,杉杉股份对其持股90%。

宏润建设表示,在保持建筑施工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能源领域业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将扩大公司在光伏等新能源领域的布局,在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整县、绿电资产投资运营、能源管理、储能等业务上进行拓展。

资料显示,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自1996年A股上市以来,由国内第一家上市的服装企业转型为新能源产业领军企业,现有业务覆盖锂离子电池材料、电池系统集成(包括锂离子电容、动力电池PACK)、能源管理服务、充电桩建设及新能源汽车运营等新能源业务、光伏等。

作为建筑类企业,宏润建设实力强劲。2021年三季报显示,公司营收72亿,净利润2.77亿,基本每股收益0.24元。截至去年半年报,该公司的建筑施工及市政基础设施投资业务收入达43亿,房地产及新能源开发分别为2亿、5788万元。建筑施工业务的毛利率为10.11%,利润占比81%。

双方的合作内容如下:

产业合作:(1)协议双方拟通过杉杉股份向宏润建设转让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尤利卡”)股份的方式,完成光伏电池组件资产和业务(“组件资产业务”)的合作,转让价格根据审计及评估结果确定,协议双方将在本协议生效后进一步协商并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尤利卡现有的光伏电站资产和业务(“电站资产业务”)不纳入协议双方转让范围,杉杉股份将在前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前,完成电站资产业务从尤利卡的剥离。

(2)宏润建设承诺保持尤利卡原有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平稳对接尤利卡原有的上下游供应链、合作方及当地政府资源,宏润建设将推行尤利卡管理团队的激励机制,以确保尤利卡健康发展。

(3)宏润建设应当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杉杉股份支付2000万元意向金(“意向金”)。在协议双方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后,上述意向金可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转为尤利卡股份转让价款的一部分,且杉杉股份不用支付任何资金成本。

(4)自杉杉股份收到意向金之日起三个月(“排他期”)内,宏润建设就组件资产业务的转让事项拥有排他权利,即杉杉股份不得与其他第三方就该等事项进行磋商、提供资料或签署文件。

资本战略合作:(1)尤利卡股份转让完成,杉杉股份拟取得宏润建设的股份,成为宏润建设的战略合作股东,协助宏润建设进一步推进在光伏新能源业务领域的发展。

(2)在杉杉股份成为宏润建设股东后,拟向宏润建设和宏润建设收购后的尤利卡各推荐一名董事,以进一步促进和支持宏润建设在光伏新能源业务领域的稳定发展。

(3)协议双方同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宏润建设光伏新能源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进一步发展尤利卡的光伏新能源业务。

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宏润建设与杉杉股份互相视对方为重要合作伙伴,是对双方光伏新能源业务领域能力的认可。此次合作对两家公司现有新能源业务将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为未来在该领域的拓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能源一号独家,转载请联系后台,得到允许后使用。我们团队的核心成员来自第一财经重要管理层、在美大型上市公司市场公关重要管理层等,具有十年以上的全球顶尖财经媒体、工商管理业务资深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