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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宣布配股不超39亿元并投向宁夏滁州等项目,大股东参与

隆基股份(601012.SH)8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亿元,投向宁夏乐叶和滁州乐叶等单晶电池项目。

据公告,此次隆基股份39亿元以内的配股中,宁夏乐叶年产5GW的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25.4亿元,滁州乐叶项目则为10.6亿元,另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两大单晶项目的投资额分别是30.49亿元、22.62亿元。公司表示,募集资金到位前,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 A 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不超过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公司 2018 年 6月 30 日的总股本基数测算,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8.38亿股。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李喜燕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均已出具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截至2018年3月底,隆基股份货币资金72.18亿元,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分别为17.6亿元、42.88亿元,流动资产合计为204亿元。同时公司可出售的金融资产为6019.3万元,固定资产总计为106.11亿元。相比2016年底的45.9亿元大幅增长。

公司在建工程为17.48亿元,比2016年年底的13.2亿元有所增长。公司总资产为348亿元,2016年底资产总计为192亿元。近年来,该公司总资产规模呈现较快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良好,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从而带动了资产规模的同步增长。

资产结构方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整体小幅下降,非流动资产占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产业布局的不断完善和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资本性投入增加,导致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