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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海关:隆基、晶科和新特能源本就不在“禁令”名单中;大全能源、合盛硅业、东方希望等被禁

原创 一号团队 

主创:王佑 晓敏

编辑:晓敏

最近市场广泛传闻,就路透的一篇报道分析出结果:“美国海关将晶科、隆基及新特能源剔除进口禁令名单”。能源一号获得了更为详实的、与上述判断有所不同的信息。

我们在详细查询了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CBP)的官方信息后发现,其内容明确显示:晶科能源、隆基绿能和新特能源(特变电工子公司)并就不属于实体禁令的清单成员。多家重量级的新能源厂商管理层,也分别确认了能源一号所获信息的准确性。

被禁的,是大全、合盛硅业、东方希望等公司

外界所称的、所谓光伏公司被美颁发禁令或制裁的说法,实指《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下称“UFLPA”,涉疆法案),该法案被中方严斥。它在2021年12月23日由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今年6月21日生效。

美国的UFLPA Entity List(实体列表)中被禁的中方公司,它们在疆开采、生产或制造有关物品和商品。(A list of entities in Xinjiang that mine, produce, or manufacture wholly or in part any goods, wares, articles and merchandise with forced labor)。

今年6月底,美国CBP确认了这批进口禁令企业名单:合盛硅业、大全能源、东方希望等。都属于多晶硅或者多晶硅材料的新疆地区制造商。

由此,在CBP和其以往公布的信息中,事实上从未包括隆基绿能、晶科能源和新特能源。也就更不存在这三家公司从禁令名单中去除的说法。多家重量级中方厂商确认了能源一号对于该事件分析和内容的准确性。

就外界引述路透社的报道称,民主党议员周二要求美国海关官员解释,为什么将为隆基、晶科能源和新特能源这三家中国太阳能企业剔除进口禁令名单。

但实际上,美方议员向美国海关的提问是:为什么不把隆基和晶科等公司,加入到这份“进口禁令”的名单中?

中方组件厂遭遇的是进口障碍,并不是禁令

《涉疆法案》的实施,导致了新疆生产的产品及可能用新疆产品生产的大量下游产品,对美出口存在障碍。

美方在今年6月底也敦促:美国进口商,要做尽职调查、有效的供应链追踪和供应链管理措施,以确保此类进口产品不含任何全部或者部分来自于这些地区的货物。而这批进口厂商中,可能会涉及到的组件企业有隆基绿能、晶科能源等。

CBP对于涉疆的产品管理相当严格。其强调,如果进口方以前进口了来自这些管辖(新疆)地点或实体的商品,那么今后的任何入境都会受到CBP的执法行动,即包括扣押、没收或者处罚,或海关法下的其他适当行动。

此外,CBP发布的指南中也提到,涉及多晶硅产品的进口,供应商需要提供多项证明,其中包括:提供完整的供应链文件,列出出口货物中涉及的所有实体;提供生产中每个步骤的流程图,并确定每种材料的来源地区;提供与每个生产步骤相关的所有实体的清单,即使出口公司没有直接与他们合作。证明来自中国的货物没有全部或部分在强迫劳动下进行生产制造。

能源一号查询了美国CBP发布的指南信息显示,从新疆地区外采购多晶硅的太阳能企业也可能会被审查,因为需要核实在其产品制造过程中是否与新疆多晶硅混合。就在6月,美国CBP扣留了一批瓦克化学制造多晶硅用的原材料---石英石。通知显示,供应商需提供证明这批石英石的来源。而这次扣留也与涉疆法案有关。外界认为,涉疆法案的实施,会对整个美国已经很紧张的太阳能供应链产生严重破坏。

在涉疆法案于今年6月21日正式实施前,美国针对中国进口的相关产品实行暂扣令(WRO),此前部分中国组件企业的数百兆瓦太阳能组件就因此被扣留了数月,尽管这些企业表示没有使用涉疆多晶硅。被扣企业通过提交货物的追溯性说明文件等方式,获得了美国CBP的批准,货物得以进口至美国境内。

今后,涉疆法案实施后,也将替代WRO。

来自一家律所的信息显示,2021年,美国海关CBP曾以涉疆等为由,扣留了总计623批的货物,价值高达7.65亿美元,其中包括一批组件产品。

在涉疆法案执行后,美国方面对于与新疆有关的供应链执法程序会更加明确,减少主观的随机性。中方组件厂商也曾透露说,公司会将对方所需要的文件全部整理好,然后再发到美国,确认后再进行发货等。这样也会尽可能的减少通关时间。

中国新疆地区的多晶硅厂商,其实不会因为美国涉疆法案的实施,对自己的业务造成多大的影响。中国和其他海外地区的组件产品需求,足以覆盖新疆多晶硅的产出。而且国内多晶硅价也一直在上涨,表明现阶段多晶硅根本不愁买家。7月6日,硅业分会的信息也说了,多晶硅价连续第三周刷新最高价记录,达到30万元/吨。最大的困难还是抛给了组件厂和美国本土的光伏从业者:一些本来有意愿出口美国的中国厂商子公司,现在需要提交一大堆的文件,而且可能存在暂时被扣组件的风险。而美国本土从业人员也期待扣押事件别发生,自家海关能少添麻烦。

如何避免被禁?

之所以各方对于晶科、隆基等出口美国的信息如此敏感,主要还是因为这两家组件厂商对美出口的额度不低。

晶科在美有两家主要控股的子公司,晶科美国---JinkoSolar (U.S.) Inc.、晶科美国工厂---JinkoSolar (U.S.) Industries Inc.。前者负责组件的销售,后者主要是组件的制造和销售。

2021年,两家子公司的营收分别是15.68亿、54.83亿,资产为33.57亿和49.78亿。

其中,晶科美国工厂在2021年的营业利润为7910万元。

包含美国的北美地区,是晶科的主要销售区域。2021年,晶科北美的组件收入高达66.12亿,属于晶科境外销售区域中的第三,仅次于亚太的100.6亿和欧洲地区的74.7亿。而且晶科北美的毛利率非常高,毛利率为30.99%,比晶科亚太和晶科欧洲的16%~18%都要高出一截。

隆基绿能在美洲(含美国)的2021年销售收入为122.57亿,销售毛利率17.87%。美洲是隆基绿能的组件销售第一大区域,高于亚太、欧洲和非洲区。

那么,怎样让组件产品在美的出口之路更为顺畅?

能源一号了解到的信息显示,在国内的重点组件厂商中,晶澳科技被认为是拥有一条完全摆脱涉疆问题的供应生产线,它主要使用美国制造的多晶硅、越南的硅片及电池,来制造其组件。

晶澳官方也表示,在越南和马来西亚等地拥有全产业链,年底会有4GW的总产能投产。在美方实施该法案后,一些同行将可能受限于对美出口,这部分的缺口,将有助于晶澳填补,从而让其对美出口量得以增长。

晶科能源则在海外也拥有全新的一体化产能,越南当地已建立了硅片生产基地,它也可以避免从新疆取材多晶硅。由于晶科原来就有组件制造厂在东南亚,随着越南硅片基地的逐步到位,因而也可以实现产业链的尽可能运用,对美产品的供货也会更为顺利一些。

来自券商的消息显示,部分组件厂商穿越UFLPA法案最简单的方式便是:类似晶澳那样,硅料、硅片及电池组件全部来自海外,进行全面采购及制造加工。另外,则是提供美方所需要的详细、供应链的所有信息,从而证明所使用的供应商名单不再上面列出。

来自美方的好消息是,6月5日,拜登宣布豁免来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产的光伏组件关税,时长为24个月。这也等于美方意识到,尽量少给自己的光伏产业找麻烦这一点,有多么重要!因为上述地区对于美国的光伏进口占比应该在80%以上。而且这个好消息对中国厂商来说很重要,毕竟大部分从东南亚出口的都是中方企业的东南亚子公司。

近几个月欧洲需求暴增,已占据出口额的一半以上,而欧洲主要客户来自分布式,溢价空间较高,因此部分国内厂商把东南亚或其他地区的货物调转方向,发至欧洲等地,继续增加出货量,提高单瓦盈利能力。

此外,美国UFLPA确定执行细则后,相关组件企业对出口美国的准备工作将更加清楚,后续有望逐步进入美国市场。美国市场是全球最高盈利市场,因此随着龙头企业发货美国,预计未来的盈利水平还将继续提升。不过一位组件出口商负责人对能源一号也说,由于涉疆法案在6月正式公布,加上之前有的中国公司已经短期内不再出口美国,整体来看今年美国的光伏市场情况不会太理想。

万一存在被美国方面为难的情况时,中国组件进口厂商也可以提供反驳的相关证据。如果该证据没有得到美国CBP的认可,中国进口商还可以提出行政抗议。但这种情况最好不要出现,因为耽误的不仅仅是进口商一方,美国的买家和电站建设投资者对此也不希望浪费什么时间。

UFLPA的执行期为8年,或至美国总统宣布结束为终止。对于美方的这一指控,中国已经多次强调,所谓中国新疆存在“强迫劳动”的说法是彻头彻尾的世纪谎言。美国故意制造散播关于新疆“强迫劳动”等谎言的目的,就是为了把中国从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中排斥出去。中国是全球光伏制造和装机应用第一大国,而新疆是全球最重要的光伏产业基础材料多晶硅的生产基地。

延伸阅读:

国际贸易摩擦,其实是严重扭曲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阻碍了全球碳中和的有效推进。

2021年,美国海关依据暂扣令(WRO)相继对我国光伏企业出口到美国的组件产品进行了扣押。

2022年2月,美国政府针对即将到期的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的关税保护措施(201措施)延长4年。

2022年3月,美国政府又发起对来自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和柬埔寨四国的光伏产品展开反规避调查。(目前已变为关税豁免24个月)

印度政府也宣布将从2022年4月起对外国制造的太阳能组件征收40%的基本关税,对电池征收25%的基本关税。

这种国际间不断挑起的贸易摩擦,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未来不排除其他国家仿效,从而导致更多贸易摩擦对行业持续发展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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