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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务部终裁:阿特斯、比亚迪香港等5家组件厂涉规避美国关税行为

能源一号团队整理

近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来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规避调查的最终裁定。

美国商务部发现,某些中国生产商通过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或越南运输太阳能产品,进行少量加工,以避免支付反倾销和反补贴税(AD/CVD)。

具体来说,该商务部调查了4个国家、8家公司的情况,并且发现,有5家公司试图通过在第三国完成次要加工来逃避美国关税,有3家公司没有规避关税。商务部还发现,某些未经审查的公司在规避监管。

四国八家公司名录:

柬埔寨:比亚迪香港和New East Solar(总部在金边,中文译名新东方太阳能);

马来西亚:韩华(hanwha,韩国企业)和晶科能源(Jinko Solar);

泰国:阿特斯太阳能(Canadian Solar)和Trina Solar;

越南:博威集团旗下的越南博威尔特(Boviet Solar)、Vina Solar Technology。

美国商务部透露,终裁结果显示:比亚迪香港、阿特斯等5家公司涉及“反规避行为”(Circumventing);晶科、韩华、越南博威尔特不存在反规避行为。

并且该商务部称,在对这四个国家的八家公司进行了彻底、透明和以数据为导向的调查后,商务部发现,被调查的八家公司中有五家试图在运往美国之前,通过在其中一个东南亚国家进行轻微加工来绕过美国的关税。

这一最终的裁定,大部分肯定了(美方)此前初步调查的结果,并强调了严格执行贸易法的重要性。

这些最终决定不会对边境贸易产生直接影响。

据2022年6月6日发布的美国总统公告:在2024年6月之前,不会对来自这四个国家的任何太阳能组件和电池进口征收关税,只要这些进口产品在美国总统公告终止后的六个月内在美国市场上消费。这为美国太阳能的进口商提供了足够的时间来调整供应链,并确保采购不会发生在被发现违反美国法律的公司。

在东南亚四国之一制造的太阳能电池,即使是由来自中国的晶片制成,然后出口到一个非询价国家,并在那里进一步组装成模块或其他产品,然后出口到美国,不受商务部最终规避调查结果的影响。

根据美国法律,当有证据表明受现有反倾销/反补贴令约束的商品是在第三国由从受该命令约束的国家进口的零部件完成或组装时,商务部可以进行规避调查。反倾销/反补贴令旨在为面临不公平竞争的美国国内产业提供救济。今天的最终裁决强调了商务部要求中国对其贸易扭曲行为负责的承诺,这些行为损害了美国的工业、工人和企业。

此外,对于那些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公司,他们没有回应商务部在此次调查中提供信息的要求,他们被发现是在规避。

因为美国商务部发现这四个东南亚国家都存在规避行为,所以商务部继续做出“全国范围”的规避调查结果,将每个国家指定为从中国规避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国家。这并不构成禁止从这些国家进口。这些国家的公司将被允许证明他们没有规避反倾销/反补贴税命令,在这种情况下,规避调查结果将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