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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科技被浙商银行强行划走6295万元,银行称是资金保全

8月2日,A股新能源上市企业---猛狮科技(002684.SZ)公告称,财务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查询获悉,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在未告知上市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下称“福建猛狮”)及保荐机构中投证券的情况下,直接从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了6295万元,归还公司部分到期的贷款本金。笔者查询发现,这笔资金,占上市公司今年前三月货币资金的10%。

猛狮科技主要涉及的是清洁电力、锂电池、汽车相关行业及铅电池等领域。2017年全年,来自前三大业务板块的收入分别为17.87亿元、8.78亿元和6.8亿元。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扣款募集资金账号,主要为猛狮科技用于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而开,开户公司为福建猛狮。2017年3月21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总计不超过13亿元的非公开发行项目获证监会核准。

获悉上述信息后,上市公司、福建猛狮相关人员多次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人员沟通,要求对方尽快归还强行划转的募集资金,截至公告日,对方仍未归还。
猛狮科技表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严重损害福建猛狮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和合法权益。福建猛狮及公司已通过多种途径要求归还这笔募集资金。

上市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分别于2017年6月22日、6月23日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2 亿元,期限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伍、陈乐强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据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要求,福建猛狮于2018年1月30日签署了合同,为该笔债务追加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在该笔债务到期之前,公司已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借款展期,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初步同意公司的展期申请,并签署了展期手续。

笔者看到,申请展期的两笔钱分别为3700万元和1亿元,借款日为2017年6月下旬,到期日为2019年6月22日、3月30日。也就是说,1.37亿元资金的展期时间是在明年3月以后到期。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对媒体表示:“在猛狮科技债务到期且未能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我分行与对方事先沟通后采取了资金保全措施。目前双方正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争取尽快解决。”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还强调,分行并不存在对企业未到期贷款的抽贷断贷行为。“我分行已于2018年6月22日、23日给予猛狮科技相应的续贷。从与猛狮科技业务合作至今,我分行不存在贷款未到期就对企业抽贷、断贷等行为。所有贷款到期续贷,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风险控制要求重新申请、审核。我分行将持续关注并密切跟踪猛狮科技的业务发展,维护正常的客户关系。”浙商深分对媒体回应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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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猛狮科技同时还披露了另外两件事。总计1.31亿元的资金,因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分别被新华信托、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长城国兴”)等要求冻结。

猛狮科技表示,2017年10月30日与新华信托签署《信托贷款合同》,后者共向企业发放7780万元贷款,由于猛狮科技逾期支付利息,新华信托要求提前还款。该上市公司未提前偿还贷款,新华信托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总计231.6万元。

与长城国兴有关合作的情形是:福建猛狮于2016年5月6日与对方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截至2018年8月1日,长城国兴已出资2.58亿元,按照福建猛狮的委托购买设备并租赁给福建猛狮,福建猛狮剩余全部未付租金1.29亿元。近日,长城国兴要求福建猛狮提前支付合同项下的全部未付租金,并向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资金1.29亿元。

2017年,猛狮科技货币资金为13亿元,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分别为6566万元、33.25亿元;猛狮科技当年营收39.05亿元,营业利润-2.22亿元,净利-1.71亿元。
2018年3月底,公司营收6亿元,利润总额-1140万元,净利润581.5万,短期借款达到26.89亿元,较之2017年年底的11.43亿元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同时应付票据8.2亿元,应付账款15.14亿元。长期借款为5.287亿元。
截至发稿时,猛狮科技报价7.37元,下降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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