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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给予新特能源9.1万吨的80亿订单,是后者现有产能3倍

7月27日晚间,隆基股份(601012.SH)公告,为了更好地满足高效单晶产品未来的市场需求,公司子公司银川隆基、宁夏隆基、保山隆基、丽江隆基与特变电工旗下的新特能源(01799.HK)、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等,签订了长单多晶硅料采购合同。这一合同的总量为9.1万吨,相当于新特能源现有多晶硅产能(3万吨)的3倍以上。

原材料一向是硅片公司占比最大的。2017年,隆基股份的原材料支出在83.24亿元左右,占总成本75.12%,比上年同期上扬了48%。当年,公司原材料支出的上升,也与业绩相呼应:实现营收163.62亿元,同比增长41.9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5.65亿元,同比增长130.38%;基本每股收益达到1.81元。公司年报拟10转4派1.8元。

据介绍,此次隆基股份与特变电工旗下企业的合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采购量合计9.1万吨,其中2019年的合同采购数量是2.5万吨,2020年3万吨,2021年3.6万吨。具体订单价双方每月协商确定,若按照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公布的2018年7月第二周的多晶硅一级致密料均价8.81万吨测算,预计含税总额是80.24亿元。

这不是今年隆基股份第一次签约巨额的采购订单了,5月23日,通威股份公告称,下属四川永祥股份等三家公司与隆基股份下属银川隆基、宁夏隆基等公司在西安签订了长单多晶硅料销售采购合同。据合同,通威股份下属公司在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向隆基股份子公司合计销售5.5万吨原生多晶硅料,其中2018年5月至12月合计销售4000吨,2019年合计销售2.1万吨,2020年合计销售3万吨。

而最新公布的这一揽子“隆基-特变”合同直接受益者之一是香港上市公司新特能源。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多晶硅生产主体,隶属于新特能源,因此隆基股份的这一交易可被看作是直接给予新特能源的多晶硅订单。

2017年全年,新特能源多晶硅产量达到2.94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29%。至2018年前三月,该公司实现收入约19.79亿元,销售成本约13.47亿元,利润约4.04亿元,同比增长2%。截至去年年底,该公司资产总额约318.85亿元,净资产92.6亿元,获得营收114.2亿元,净利10.73亿元,其中多晶硅生产的收入为34.62亿元,占全部营收的30.3%。

由于新特能源会在未来扩产,因此隆基股份的三年期订单中,第一年2.5万吨的订单如正常履行,已占特变电工目前3万吨产能的83%。2020年、2021年的隆基股份订单,将不会承揽新特能源所有的多晶硅产能,但也占比不低。

今年2月28日,特变电工公告称,新特能源拟投资40.65亿元建设3.6万吨多晶硅项目,建设期2年,建成后总产能为6.6万吨/年。

而由于新特能源2017年的多晶产量就是2.94万吨,因此这一总计高达9.1万吨、80亿元的交易,对新特能源未来三年的整体收入影响非常大,也相当于后者去年产量的3倍以上。

这一公告的发出,被外界解读为隆基股份向市场发出的一则信号:继续看好未来三年国内外的新能源行业发展,基于这一判断也继续加码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