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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亚洲国家率先宣布不再新建煤电项目

随着气候问题日益严重,根据《巴黎协定》,近200个缔约国同意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的2摄氏度内,并尽可能争取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

9月8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FCCC)秘书处发布一项重要报告,称全球减排“窗口正在迅速关闭”,呼吁全球各国为应对气候变化继续采取实际行动,尽快减少排放,避免全球变暖及其引发的一系列严重灾难。

燃烧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化石燃料发电会排放大量二氧化碳,这是气候变化的重要原因。因此,减少对传统化石燃料的依赖,增加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的使用,慢慢淘汰高碳排放的能源。据统计,自2015年《巴黎协定》签订到2021年底,全球拟建的煤电厂规模已削减了76%。已有44个国家及地区的政府明确承诺不再新建煤电项目。

双碳政策实施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在世界能源中的占比大幅度提升。在全球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背景下,绿色电力逐步成为国家产业经济发展的又一支撑力量。东盟国家地处“一带一路”的中枢,也先后提出碳中和目标,积极谋划能源转型,发展绿色电力。东盟国家中经济水平较高且当地有较好的可再生能源禀赋的菲律宾,近两年在发展新能源方面势头较为迅猛。

此外,按照《巴黎协定》目标,到2030年,每年东南亚国家必须部署约21GW的可再生能源。其中,风能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占发电量的18%,到2050年达到44%。

菲律宾作为东盟各国中最先公开声明不再新建煤电项目的国家,给东盟各国带来良好的示范作用。菲律宾拥有众多的岛屿,而石油、煤炭、天然气等传统能源匮乏,还有着电网互联程度有限、负荷增长、电价高企等问题,发展海上风电是破解路径之一。据世界银行数据统计,菲律宾海上风电技术可开发潜力达178GW,同时太阳能与地热资源丰富。

由于本国能源匮乏,菲律宾大量依赖进口能源,电价也始终居高不下。2023年8月,菲律宾住宅用电价格在11—12比索/千瓦时,部分离岛电价甚至高达15—20比索/千瓦时(20比索约等于2.57元人民币)。

面对国内电价水平高昂的情况,菲律宾决定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2022年8月,菲律宾能源部(DOE)发布了2020—2040年的国家可再生能源计划(NREP),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到2030年达到35%、到2040年达到50%的目标。在NREP计划中,到2040年,菲律宾将新增可再生装机容量52.83GW,约为2021年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26.88GW)的两倍,包含太阳能27.16GW、风能16.65GW、水能6.15GW和地热能2.5GW。在海上风电发展方面,根据菲律宾能源部与世界银行发布《菲律宾海上风电路线图》指出,到2040年菲律宾有望开发21GW海上风电,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21%。

在2022年之前,菲律宾对外资在该国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所有权有最高40%的限制,但菲律宾本土的投资能力较弱,因此境内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进程较慢。2022年11月15日,菲律宾能源部发布通告解除了上述限制,但是诸如征地、长期购售电合同的签订履约、电网接入、融资、利率等各种外部原因依然对菲律宾的可再生能源投资造成一定的限制。

为了配合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发展,除了国内本土投资以外,还需要外资力量的支持。因此,菲律宾政府发布了绿色能源拍卖计划(GEAP),被选中的开发商将与配电企业签署20年的购售电协议。此外,在NREP出台后,菲律宾能源部正式解除了该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外资所有权不得超过40%的限制。

目前,菲律宾还处于高度依赖化石资源的阶段,国内70%的电力都来源于此。而菲律宾国内化石资源缺乏,主要从其他海外国家进口。此外,受气候问题影响,菲律宾自然灾害频发,供电常受台风等影响,偏远的岛屿无法与电网相连,因此储能成为菲律宾供电市场的刚需。

另一方面,菲律宾电力成本高昂的原因来自于菲律宾电力公司普遍实行私有制,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完全市场化竞争,需要承担损耗和成本。综上,菲律宾国内缺电现象严重,极度需要储能。

根据目前的研究表明,菲律宾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建设,未来需要配置大概6GW的储能。总的来看,菲律宾可再生资源禀赋优越,民众有强烈的降电价诉求,是潜力极大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市场。

参考来源:南方能源观察、绿电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