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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状告央企,拖欠货款及利息548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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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间,隆基股份(601012.SH)公告了一则诉讼案的进展。而这是国内民营企业与央企之间的货款拖欠案。

隆基股份表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隆基乐叶”,“原告”)因某公司存在拖欠隆基乐叶货款的违约行为,于2019年9月17日向青海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了当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该拖欠货款的单位属于央企---中国电建下辖的子公司。

隆基股份称,隆基乐叶与该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签订了《组件设备购销合同》,并分别于 2018年9月、 10月、2019年2月签订了《组件设备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税率变更协议)》、《组件设备购销合同补充协议(价格变更协议)》、《组件设备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组件数量变更协议)》。

据以上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销售太阳能光伏组件,对方公司应支付给隆基乐叶合同货款。而隆基乐叶也已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截至起诉日被告仍欠原告合同项下货款5358.43万,经原告数次催要,被告仍拒绝支付。

隆基股份称,被告严重拖欠货款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约定,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隆基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123万的利息,总计为5481万左右。截至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该公司暂无法确定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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